更新时间:2023-11-08 00:55:56
七科谪是秦汉时颁行的旨在实现抑商和加强边防双重目的的法令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把贾人,治狱吏不直者,诸尝逋亡人,赘婿,尝有市籍者,大父母(祖父母) 或父母尝有市籍者等7种人谪发远征或戍边。汉武帝颁布七科谪的范围是: 吏有罪,亡命,赘婿,贾人,故有市籍,父母有市籍,大父母有市籍。
《史记·大宛列传》"益发戍甲卒十八万,酒泉、张掖北,置居延、休屠以衙酒泉,而发天下七科适,及载糒给贰师,转车人徒相连属至敦煌。"
汉代的一种谪戍制度,因规定应强制服役的七种人,故名。讁同谪,即谪发,始于秦。据《汉书•武帝纪》,天汉四年(前97),发天下七科讁及勇敢士等出朔方击匈奴。颜师古注引张晏曰:“吏有罪一,亡命二,赘婿三,贾人四,故有市籍五,父母有市籍六,大父母有市籍七,凡七科也。”七科讁之名仅此一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