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3-11-07 23:42:33
1.请求供养。 2.收养;过继。 3.请求辞职回家奉养父母。
⒈ 请求供养。
引宋曾巩《库部员外郎知临江军范君墓志铭》:“以乞养太夫人,得监江寧府盐税。”
⒉ 收养;过继。
引元关汉卿《蝴蝶梦》第二折:“这一个小厮,必是你乞养来的螟蛉之子,不着疼热,所以着他偿命。”
明沉德符《野获编·土司·土官承袭》:“武官袭替,例有貲为凭,其纪载生时邻佑,及收生妇人甚详,盖防异姓假冒,及乞养之溷也。”
明朱国桢《涌幢小品·宗案》:“王母平氏,妃周氏,同其妻妾子,乞养异姓男女,冒封,紊乱宗支,罪恶深重。”
⒊ 请求辞职回家奉养父母。
引清袁枚《随园诗话补遗》卷三:“公出将入相,以忠勋爵至上公,而余乞养还山,卖文为活。”
清姚莹《朝议大夫刑部郎中加四品衔从祖惜抱先生状》:“先生乃决意去,遂乞养归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