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3-11-07 22:58:04
(1) 失去遇合某人的机会
(2) 失去良机
⒈ 后以“交臂失之”谓当面错过机会。
引《庄子·田子方》:“吾终身与汝交一臂而失之,可不哀与?”
王先谦集解:“虽吾汝终身相与,不啻把一臂而失之,言其暂也。”
《三国演义》第十四回:“遇可事之主,而交臂失之,非丈夫也!”
清夏燮《中西纪事·粤民义师》:“成庙方悟粤东民情之可用,而前此诸臣皆以交臂失之。”
鲁迅《华盖集续编·杂论管闲事做学问灰色等》:“但那两屋子‘关于社会主义的德文书’以及其他从‘孤桐先生’府上陆续散出的壮观,却也因此‘交臂失之’了。”